第一条 实验室实行安全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提前完成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
第二条 实验室实行门禁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提前向中心办公室申请。实验课由实验教师申请,其他学生活动由负责教师申请。
第三条 实验室备用钥匙由专人保管,应急时领取、使用和归还应做好登记。
第四条 实验室设备使用完毕要随手关闭电源。
第五条 实验室使用负责人员离开前要仔细检查水、电、门窗,确认全部关闭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应确定实验室水、电、门窗全部关闭,方可离岗。
第七条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相关设施,并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 实验室内使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 要做好暖气等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如发现漏水时,要保护好设备切断水源,并及时联系学校维护人员。
第十条 进入实验室人员应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如发现因电路失火,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灭火器灭火。油或其他可燃液体着火时,除上述方法外,也可用砂袋或浸湿的衣服等来灭火。
第十一条 如有人员触电,不能直接用手拖拉,应先切断电源,同时用木棒或其他绝缘体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然后把触电者放置于阴冷通风处,呼叫专业人员实施救护。
第十二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经常向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教育,师生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工作日上下班的定时巡检,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记录检查表》。
附《实验室安全记录检查表》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