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人,做到权责统一。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长:许驭书记
副组长:张建成副院长
成员:刘贺贺、杨艳玲、喜喜、石芳、徐玮、侯国庆
实验室人员:侯国庆(实验室主任兼)、蒋晓波、汪红叶、赵欣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赵欣
1.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校、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2.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自觉遵守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定期检查和督促更换。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和卫生督导,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5.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物品和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
6.确定安全检查员(应相对稳定),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7.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三、实验室安全员职责
实验室安全员:蒋晓波汪红叶
1.实验室安全员对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并服从其领导。
2.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做好新入学学生的安全准入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
4.每天离开实验室前做必要的安全检查,做到关水断电、关窗锁门。
5.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6.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实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求保持良好状态。
7.做好仪器设备清查、入账、报修工作;实验室档案的准备、整理工作;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实验室卫生工作。
四、实验课教师安全职责
1.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不得离岗,需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源、门窗关闭情况。
5.实验后,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仪器设备有损坏,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五、实验学生安全职责
1.学生必须接受安全准入培训和测试,并通过考核才能进入实验室。
2.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操作规定和安全制度及条例。
3.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意识。
4. 禁止在实验室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实验的违法违纪行为。
5.未经过老师批准,不准把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私自带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6.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烹饪、进食,禁止随意丢弃垃圾。
7.实验过程中发生损坏仪器设备等情况,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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