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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添加时间:2023-03-28 编辑:白灵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把保证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

三、组织管理

(一)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乔光华、许 驭

成 员:斯日古楞、张建成、张心灵、 田艳丽、刘玉春、张建军、马 梅、王瑞霞、宋良媛

秘 书:王瑞霞 (兼) 、高博 、宋良媛 (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家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二) 学院研究生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农林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农业硕士、会计硕士等学科分别成立研究生专家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 (成员不少于 5 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须有少数民族教师),且复试小组成员随机组成。

四、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按学科 (专业) 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型

计划招录人数(已录推免生人数)

020202

域经济学

日制

学硕

2

020204

融学

日制

学硕

4

020205

业经济学

日制

学硕

3

120201

计学

日制

学硕

2  ( 1)

120202

业管理

日制

学硕

5  ( 2)

120204

术经济及管理

日制

学硕

1

120301

业经济管理

日制

学硕

19  ( 4)

120302

业经济管理

日制

学硕

3  ( 1)

095138

村发展

日制

34

095138

村发展

全日制

41

125300

日制

29  ( 2)

125300

全日制

38

(二)复试名单

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见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五、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各学科按照1:1.2 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并进行差额复试。

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按照二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专业硕士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农业硕士:全日制254分,非全日制241分;

会计硕士:全日制215分,非全日制189分。

具体要求:

1.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自主划定。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 (指夫妻 、直系亲属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 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工作的过程。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函〔2022〕3 号) 执行。

(四)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和准考证。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是指适用少数民族复试分数线才能达到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该类考生还需提供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2.成绩单

应届本科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 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专科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后补修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分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这两类应届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 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证书的仅提供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

4.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在职定向证明

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考生无论初试网报是否为定向,提前与所在工作单位 (或已签约就业单位) 沟通确认符合招收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 (党总支部) 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缴费

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复试费每人每科60元。

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

(六)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评构成,其中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1.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形式为笔试。

2.专业知识笔试,笔试课程以招生目录为准,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

各学科考生的专业知识考试,复试科目如下:

(1)学术学位:

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含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统计学与会计学综合、农业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学科(含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与会计学综合、发展经济学;

工商管理学科(含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统计学与会计学综合、战略管理。

(2)专业学位:

农业硕士:统计学与会计学综合;

会计硕士:会计学综合、思想政治理论。

3.综合素质考评,组织形式为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音像资料备查。

综合素质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外国语口语及听力。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3)对本学科 (专业)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本学科 (专业) 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 (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意识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笔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报考会计硕士,专业知识考核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占70%,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占30%。学院设定各项合格线,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学院在复试结束后会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七)复试时间

3月31日 8:30-11:30、14:30-17:30 考生到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 并进行资格审核;

4月1日 8:30-10:30 进行专业课考试;

4月1日 14:30-16:30 进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月1日 14:00 在经济管理学院313会议室进行非全日制农业硕士面试;

4月2日 8:30 在经济管理学院313会议室进行全日制会计硕士面试;

4月2日 8:30 在经济管理学院519会议室进行农林经济管理、全日制农业硕士面试;

4月3日 8:30 在经济管理学院313会议室进行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面试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六、调剂办法

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农村发展 (非全日制) 等学科 (专业) 的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 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及我院官网关于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 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 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调剂考生:

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统考科目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各学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的名次,并在学院的招生规模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471-4301851 、4319291 (学校研究生院) 0471-4317980 (经济管理学院)

监督电话:0471-4309278。

(二)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及时答复考生质疑。

九、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开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

1.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按学院考务组织要求参加复试者,按缺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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