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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夫奖学金评选通知

添加时间:2023-03-21 编辑:白灵 浏览次数:

一、评选人数和奖励标准:

乌兰夫奖学金全院共评选3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年度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三、评选条件:

(本通知所涉及到的所有成绩均为2021-2022学年两学期成绩)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理想、有抱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上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

4.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生活习惯良好,上一学年两学期个人宿舍卫生达到学院综合评定良好及以上。

6.上一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课程。或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选时间安排

3月23日18:00前将个人申请表及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ndjgyqgb2022@126.com(邮件以“乌兰夫+姓名+年级班级命名”);

乌兰夫奖学金进行差额评选,将组织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及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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