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1-04-13 编辑:张娇 浏览次数:

为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更好地选拔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科研人才,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凡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1. 申请条件

(一)学位的要求:

1. 2021年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 已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3. 博士学位获得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4.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获得学术型学位者;

说明:

1)在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均需认证);

2)申请非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生的申请者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二)专业的要求:申请者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及农林经济管理(含经管类专业硕士)。跨上述学科申请者,须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后方可申请。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至少达到以下要求:发表1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专业硕士必备条件)或相当水平的学术论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主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研究成果。

(三)外语水平的要求:参加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OEFL72分)、雅思A类(5.5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八级考试(60分)、WSKPETS5)(60+3分)。

二、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予以公布;学院成立学科专家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

组长:乔光华、斯日古楞

成员:修长百、张心灵、盖志毅、赵元凤、包庆丰、杜富林、

姚凤桐、乌云花

三、考核要求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旨在全面考核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程序、形式和内容

(一)学科初选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考核形式及成绩构成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形式。

考核内容具体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三部分,设定各项合格线,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满分100分,总成绩=外语水平(20%)+专业知识(50%)+综合素质能力(30%)。

1、外语水平(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

3、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重点考察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三)学院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专家考核小组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核。拟录取名单,附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格式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申请者信息。

  1. 申请人所需提交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两封专家推荐信:经济学、管理学领域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4、往届生须出具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出具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外语能力证明:各种水平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科研工作及其成果列表和复印件(注明一篇代表作):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学位论文、获奖证书、参与科研项目证明、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内蒙古农业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

10、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1、考生应将所有材料扫描合成为1PDF文件,以“报考专业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81835012@qq.com,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内蒙古农业大学新校区经济管理学院,王瑞霞,010010。请考生务必于4231200前递交电子材料,4232400前递交纸质材料。

六、录取、信息公开及其他事项

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的规定。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412


上一条:我院2021春前八周考试安排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邮编:0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