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
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 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 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用。
招聘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 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热爱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 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 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纪违法及失信 记录。
2. 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自1991年1月1日以后 出生)。
3. 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近3年毕 业(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可报考乡村小学“特岗教师”岗位。
4.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5. 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 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 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 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 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 上述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7月 20日前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 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 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 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 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 学工作的要求。
招聘程序
公布岗位。招聘公告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 //www. nm. zsks. cn )、北疆就业网(http: //www. nmbys. cn) 向社会公布。
2. 资格初审。网报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络 将报名人员信息分发到相应招聘旗县所在盟市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必须到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 认。4月15日开始,考生可以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 证。(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笔试时间
2021年4月25日(详见准考证)。全区分设8个 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 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