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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兵团第十三师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辅警130人简章

添加时间:2020-04-13 编辑:徐金鹏 浏览次数:

为确保十三师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进一步充实基层维稳力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兵办发[2017]174号)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维稳工作需要,十三师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十三师公安机关派出所、便民警务站、警务室、治安卡点等;

2、根据十三师公安机关核定辅警编制总数,结合现有人数和工作需要,此次招聘人数为130人,其中男性100人,女性30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4、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户籍、民族不限;

6、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院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8、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具有团场职工身份或其他身份的;

8、有纹身和体表检查、体检不合格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和聘用、岗前培训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

1、报名方式(推荐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携报名登记表、政审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审核通过后,等工作人员通知进行后续程序。

(2)网络报名。非本地报名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收到邮件回执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点击获取、政审表点击获取、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储存文件名:XXX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227939143@qq.com),审核通过后,等工作人员通知进行后续程序。

(3)政治审查报考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由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与报名登记表一同提交。

3、报名时间:2020年3月15日——2020年4月1日。

(二)笔试通过政审、资格审查人员,到十三师公安局政治处辅警办领取《准考证》,由师公安局辅警办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1、测评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4×10折返跑、纵跳摸高。2、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见附件3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着正装。

(五)体检上述程序结果合格人员,由十三师公安局辅警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名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见附件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首次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按80%核发工资),试用合格由师公安局统一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七)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师公安局辅警办具体组织实施。

(八)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十三师公安局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证,冒充退伍军人进入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侦查部门查处。

五、薪酬待遇及福利

(一)工资待遇辅警工资6001元/月(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福利标准1、工作满一年后,自次年开始续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民警体检标准;2、单位按规定比例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3、伤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4、辅警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和带薪休假等参照民警标准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十三师公安局政治处辅警办负责解释。

十三师公安局政治处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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