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2-04-13 编辑:彭泽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发挥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更好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根据《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社科联网评、复评、提交主席办公会研究讨论、党组会议审定等程序,我院张建军、张晓东两位老师获批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第一批)拟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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