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会计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面试通知

添加时间:2023-07-04 编辑:白灵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规定,现将面试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面试。6月30日将初审结果在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公布。

二、面试方式

2023年会计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进行线下招生面试。面试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未提供审查材料原件一律不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组织管理

(一)面试顺序由随机抽签结果决定。

(二)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面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面试工作的全过程。

四、面试时间及面试地址

考生面试于2023年7月8日14:30开始进行,面试地点为内蒙古农业大学新区经济管理学院552会议室。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现场。

五、面试内容

(一)外语水平测试

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

(二)专业能力测试

该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潜在学习能力以及考生既往成绩、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情况。

六、录取

(一)名次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报考考生名次。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名单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于7月10日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并发放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按学院面试组织要求参加面试者,按缺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7月4日

上一条: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会计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补录)面试通知

下一条: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新增1个博士指标分配结果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邮编:0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