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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相关事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4-02 编辑:徐金鹏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学生度过安全、祥和的节假日,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放假时间:2018年4月4日21点—2018年4月7日19点。

各班由班长统一使用集体假条来学办请假,4月7日21:00之前必须返校。

二、节日期间不准在外通宵,不准擅自夜不归宿、晚归,如需回家及外出必须提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找年级主任请假,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三、各班级要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要求,本着对同学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本班级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四、节日期间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及使用违禁用品,否则按《学生手册》给予处分。

五、节日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一人外出及夜晚在外游玩,保管好宿舍内及身上携带的贵重物品。

六、节日期间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与学办老师联系。

电话:0471-4309227  0471-4309793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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