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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内蒙古农业大学2018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12-12 编辑:徐金鹏 浏览次数:

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前。

二、申报对象

内蒙古农业大学在校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及本专科生。

三、奖项设置

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群体。

四、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无任何违纪,学习成绩良好,在校就读期间,全部课程(学位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3.申报学生(群体)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8年,且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全面发展、创新创业、才艺美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人事迹;

①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服务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②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自治区级及以上重大赛事取得优异成绩(省部级赛事获得金奖,国家级赛事获得银奖以上);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被SCI、SSCI收录的影响因子较高的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等;

③全面发展类:思想政治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获得国家奖学金者;

④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部级赛事获得金奖,国家级赛事获得银奖以上);

⑤才艺美育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部级赛事获得金奖,国家级赛事获得银奖以上);

⑥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方面:自强不息,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事迹感人;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要求有完整的民政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⑦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群体);

4.研究生的初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二)本专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无任何违纪,学习成绩良好,在校就读期间,全部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3.申报学生(群体)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8年,且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才艺美育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人事迹;

①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②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自治区级及以上重大赛事取得优异成绩(省部级赛事获得金奖,国家级赛事获得银奖以上);取得重大发明突破(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等;

③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部级赛事获得金奖,国家级赛事获得银奖以上);

④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⑤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要求有完整的民政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⑥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⑦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⑧才艺美育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部级赛事获得金奖,国家级赛事获得银奖以上);

⑨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群体)。

五、申报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者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报名,在学院内进行遴选,公示,汇总后推荐至组委会。

(二)组织推选。推选分为报名初选、入围、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工作。

(三)结果公示。年度人物(群体)评选结果将在2018年12月在网站公示3天。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本次活动将在学生处官方网站以及学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评选进展情况。

(二)申报的学生(群体)一经入围,即视为同意展示个人(群体)事迹。

(三)评选出的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典型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1-4318916。

附件:关于报送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说明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5日

抄送:校领导,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校长助理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关于报送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汇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1.报名表。参赛团队(群体)填写表格一,个人填写表格二。包括300字个人(群体)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群体)×××事迹材料”。

3.参选人(群体)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群体)先进事迹和个人(群体)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nndxscjyglk@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事迹类型。例如:农学院——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连同表格一,表格二,表格三纸质版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三、具体事项说明

(一)申报材料须用钢笔或黑碳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不得涂改。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二)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及所获奖励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所做的工作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三)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奖励等级及本人排名。

以上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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